2014年3月19日,青岛海关监管通关处、海关技术处、海关数据分中心等领导莅临太阳成集团tyc4633就即将上线的海关新舱单召开研讨会,信息中心、海运中心的相关领导和同事参加了讨论。
据了解,世界上很多国家的进出口舱单申报制度与我国有明显差异,美国的AMS申报、加拿大的ACI申报、欧盟的ENS和日本的AFR申报制度都会在装船前就将货物信息由NVOCC直接传送至海关,海关牢牢掌握住物流供应链上的“实体”单位,对于货物的管控更加便捷、高效。会上,大家对海关总署令172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境运输工具舱单管理办法》展开了热烈讨论。
172号令将更加适合当前国际物流发展的需要,对国际贸易的安全与便利做了充分考虑,并对海关的监管工作提供了更大的帮助。通过信息技术实现联网和交换物流数据,构建全国统一的物流信息监控管理系统,不断提高物流监控的智能化和集约化水平。总署开发的物流信息监控管理系统包括进出口舱单管理系统、集装箱暂时进出境管理系统、进出境运输工具动态管理系统、卡口控制及联网管理系统等子系统等,这种物流信息监控管理系统,可以确保运输工具及货物的移动、滞留都处于海关有效监控之下,实现货物流、信息流、单证流“相互印证,始终相符”,从而达到优化一线监管和服务,切实加强实际监管的目的。
其中,关于电子舱单传输主体、新模式的优点以及数据传输方式,大家达成了共识。依靠公平、公正、标准的物流数据平台和高效的信息化手段可以大大减少数据流通环节,海关可以获得准确及时的数据,通关效率将大大提高,同时还能降低社会成本。